暑假旅遊旺季即將來臨,為讓旅客能有更充裕時間進行通關作業,華航今( 15 )日宣布, 6 月 15 日起所有桃園機場出發的自營航班,報到截止時間從原本班機起飛前 40 分鐘改為前 60 分鐘,提醒出國民眾注意。
華航表示,自 6 月 15 日台中商標推薦起,凡於桃園機場出發的華航、華信自營航班(與他航共用班號的聯營班機除外),以及與台灣虎航聯營的 IT129 / CI8609 台北-無錫航班,櫃檯將在航班表定起飛時間前 60 分鐘停止受理報到,讓旅客保留商標推薦充裕的時間完成安全檢查、證照查驗及海關手續。
至於其他國籍航空,長榮航空最晚須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 60 分鐘完成報到手續,需要特別服務(例如輪椅、單獨旅行兒童、孕婦等)則須提早於起飛前 2 個小時完成報到;遠東航空國際線最晚必須於班機起飛前 40 分鐘完成報到,台灣虎航則是於班機起飛前 45 分鐘關閉櫃台,其他外籍航空公司規定會於官網或電子機票中註明。
商標申請註冊者,應備具申請書,聲明商標種類及型態,需載明下列事項:
一、申請人姓名或名稱、住居所或營業所、國籍或地區;有代表人者,其姓名或名稱。
二、委任商標代理人者,其姓名及住居所或營業所。
三、商標名稱。
四、商標圖樣。若是申請註冊顏色商標者,商標圖樣應呈現商標之顏色,並得以虛線表現顏色使用於指定商品或服務之方式、位置或內容態樣。
五、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之類別及名稱。
六、商標圖樣含有外文者,其語文別。
七、申請人應提供商標描述,說明顏色及其使用於指定商品或服務之情形。
八、若是申請註冊立體商標者,商標圖樣為表現立體形狀之視圖;該視圖以六個為限。商標圖樣得以虛線表現立體形狀使用於指定商品或服務之方式、位置或內容態樣。
九、若是申請註冊動態商標者,商標圖樣為表現動態影像變化過程之靜止圖像;該靜止圖像以六個為限。申請人應提供商標描述,依序說明動態影像連續變化之過程,並檢附符合商標專責機關公告格式之電子載體。
十、若是申請註冊全像圖商標者,商標圖樣為表現全像圖之視圖;該視圖以四個為限。申請人應提供商標描述,說明全像圖;因視角差異產生不同圖像者,應說明其變化情形。
十一、若是申請註冊聲音商標者,商標圖樣為表現該聲音之五線譜或簡譜;無法以五線譜或簡譜表現該聲音者,商標圖樣為該聲音之文字說明。申請註冊聲音商標應檢附符合商標專責機關公告格式之電子載體。
桃園機場提醒,出國建議提早 2 至 3 小時至航空公司櫃台完成報到手續,或利用自助報到服務縮短報到時間,已有多家航空公司提供網路或手機 App 報到,桃園機場也設置自助報到機,提供旅客使用。